自費用政策實施日起(2022年5月5日),當事人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文件的,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向國際局繳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相關費用。關于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向國際局繳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費用的通知在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專利收費標準和減繳政策(以下簡稱“費用政策”)實施前,當事人應直接向國際局繳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相關費用。自費用政策實施日起,當事人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文件的,可以依照《專利審查指南》第六部分第一章第4.1節的規定,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向國際局繳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相關費用。1.繳費方式。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該費用的,當事人應通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網上繳費或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含專利代辦處)當面繳費,國際局以其賬戶收到費用的日期為繳費日。2.繳費手續。申請人提交申請文件時應在DM/1表中勾選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代收費用的標記,并在收到傳送通知書后盡快繳費。繳費時需填寫傳送編號和繳納的費用名稱,傳送編號在傳送通知書中記載,費用名稱為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費。申請文件已傳送國際局的,申請人應直接向國際局繳費。國家知識產權局向當事人開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電子票據)。3.繳費金額及幣種。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轉交該費用的,當事人應通過國際局網站海牙體系費用計算器計算需繳納的瑞士法郎金額,并按照傳送通知書中記載的申請文件收到日所在月份的匯率(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海牙專欄)將其折算為人民幣繳納。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在專利收費項目中增加單獨指定費子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22〕13號)有關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由10年延長為15年,指定進入我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及國際注冊續展,相關申請人應繳納單獨指定費。現將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單獨指定費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觀設計專利第11—15年年費標準為每年3000元。 二、單獨指定費標準為:第一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三、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改變收費標準。 四、價格、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的,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