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加快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規范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項目管理,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省委 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鄂發〔2022〕8號),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湖北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規范專利轉化運用工程的項目管理,加速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項目是指由湖北省知識產權局支持,引導、促進專利技術的轉移、運用和產業化的項目,旨在引導本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推動專利轉化運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性,暢通技術要素流轉渠道,提高專利資源配置效率和專利轉化效率,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第三條 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項目分為高校院所類、科技園區類、重點產業類、企業類,遵循“公開申報,專家評審,擇優支持,注重實效”的原則。(一)盤點存量專利。對存量專利進行全面盤點,采取發明人自評、集中評價等方式篩選出市場需求潛力較大、經濟價值較高的專利,分類建立專利許可、轉讓實施清單和收儲運營清單,形成專利轉化資源庫,并納入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公共服務平臺。(二)促進專利轉化運用。針對高價值存量專利,匹配政策、服務、資本等優質資源,通過對接市場需求、精準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對接,推動實現專利快速轉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技術驗證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動,提升專利對接和轉化效率。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多種途徑籌資設立知識產權管理資金和運營基金。(三)強化專利轉化激勵。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健全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實施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聲明制度。強化職務發明規范管理,建立單位、科研人員和專利轉化機構等權利義務對等的知識產權收益分配機制。(四)提升專利產業化率。專利轉讓、許可(含開放許可)、作價入股的數量達到一定規模,成交金額和實際到賬金額顯著增長,及時完成專利轉讓許可登記備案。(一)培育高價值專利。建立高校院所與園區企業聯合技術攻關機制,推動高校科研活動精準對接園區企業市場需求,培育和發現一批彌補共性技術短板、具有行業領先優勢的高價值專利或高價值專利組合。(二)加快專利產業化。充分利用資源優勢,探索園區專利產業化模式。圍繞創新鏈部署產業鏈,加強技術研發及專利創造,通過提供概念驗證、中試服務,打破專利技術到產業化應用的壁壘,有效促進專利技術走向市場。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建立核心技術專利產業化推進機制,推動擴大產業規模和效益,園區專利產業化率年均大幅增長,形成有較大影響力的典型案例。(三)提升專利轉化成效。建立專業的服務團隊,通過開展專利技術供需對接、專利密集型產品培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上市知識產權專項服務等多樣化的活動,引導園區企業知識產權競爭優勢加速形成,提升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四)創新專利轉化運用模式。結合高校院所和園區企業技術優勢和實際需求,發揮園區各方資源優勢,積極探索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有效模式。(一)建設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組建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遵循市場規則,吸引社會資本,通過專利托管、買斷、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重點產業專利池。(二)推動專利轉化運營。廣泛開展專利技術供需對接活動,積極推動產業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專利技術向中小微企業轉化實施。(三)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推動產業內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協助有需求的中小企業探索開展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證券化服務等。(四)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月一鏈”投融資路演活動,幫助企業對接更多優質投資機構。支持開展企業上市知識產權專項服務。(五)培育推廣專利密集型產品。以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企業等為重點,全面開展專利產品備案。組織知識產權專題培訓。(一)專利產業化。中小微企業通過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通過轉讓、許可(含開放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受讓省內高校院所或國有企業相關專利,形成專利密集型產品,專利產業化成效顯著,實現專利技術產品化、品牌化、規模化發展。(二)專利產品備案。中小微企業積極開展高價值專利產品備案,備案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產值高,在產業領域知識產權競爭優勢加速形成。(三)專利質押融資。中小微企業通過專利權質押的方式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融資,且資金主要用于技術研發、專利產業化等方向。(四)創建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實施創新過程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一)高校院所類:申報主體為湖北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一定規模,在專利轉化實施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設有知識產權管理的專門機構或團隊。(二)科技園區類:申報主體為湖北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園區,在推進專利產業化方面成效明顯,設有知識產權相關的專業管理機構、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服務機制。(三)重點產業類:申報主體為湖北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設有知識產權管理運營的專門機構、人員和場所,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基礎。(四)企業類:申報主體為湖北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在專利產業化或通過轉讓、許可(含開放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受讓專利并產業化以及專利質押融資方面成效顯著。第九條 項目申報材料應當包括《湖北省專利轉化運用工程項目申報書》以及申報指南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一)項目申報。省知識產權局通過官方網站發布申報指南及項目申報書,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申報工作。申報主體可按照要求準備材料進行申報,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二)組織推薦。高校院所類、科技園區類和重點產業類項目自薦申報。企業類項目由所在市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和推薦。(三)形式審查。由省知識產權局或委托市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四)專家評審。省知識產權局組成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和論證。根據專家評審情況,可視情增加答辯、現場考察或可行性論證等程序。(五)項目立項。省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按程序審定后,擇優立項。第十一條 省知識產權局結合年度預算,對立項項目給予經費支持。各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可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支持經費應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第十二條 企業類項目實施周期為一年,高校院所類、科技園區類和重點產業類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兩年,自簽訂任務書之日起計算。項目任務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確定項目實施任務、目標等,有關項目實施單位予以授牌,名稱為“湖北省高校院所專利轉化基地”、“湖北省專利產業化科技園區”和“湖北省☆☆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第十三條 高校院所類、科技園區類和重點產業類項目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根據需要可組織中期檢查。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項目任務書明確的目標開展工作,項目實施期內,每年年底前提交項目年度執行情況績效報告和工作總結。第十四條 項目執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一)因實施單位無正當理由,項目無法正常執行或者預期目標不能實現。(二)項目實施單位不按項目任務書執行、沒有完成階段性任務和指標,所提供的驗收資料數據不真實、不完備。(三)存在騙取、截留、挪用項目經費或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項目無法繼續執行。第十五條 企業類項目以結題形式組織驗收。高校院所類、科技園區類和重點產業類項目期滿由省知識產權局組織績效評價??冃гu價以項目任務書確定的目標任務、實際運行的客觀數據為主要依據,重點評價目標任務完成、經費使用、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情況。第十六條 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檔次。省知識產權局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分別作下列處理:(一)評價結果為優秀或合格的,保留掛牌資格,項目予以結題;(二)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時限一般不超過半年。整改期內達到合格要求的,保留掛牌資格,項目予以結題;(二)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價、未完成評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取消相應名稱,按有關規定追回財政資金并予以公告。摘牌單位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本項目。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